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逸书、逸诗,虽篇名或存,既亡其辞,则其义不复可考。
而孔安国注尚书,杜预注左传,必欲强为之说。
书“汨作”
注云“言其治民之功”
“咎单作明居”
注云:“咎单,主土地之官。
作明居,民法”
左传“国了赋辔之柔矣”
注云“义取宽政以安诸侯,若柔辔之御刚马”
如此之类。
予顷教授福州日,林之奇少颖为书学谕,讲“帝厘下土”
数语,曰:“知之为知之,尧典舜典之所以可言也;不知为不知,九共、槁饫略之可也。”
其说最纯明可嘉,林君有书解行于世,而不载此语,故为表出之。
译文
散失的尚书、散失的诗经,虽然有些篇名留存着,但既然它的内容亡佚了,那么它的意义就不再能够考证了。
可是孔安国注尚书,杜预注左传,一定要想给它们作出解释。
尚书的“泪作”
孔安国注释说“这是说他治理百姓功劳”
“咎单作明居”
注解说:“咎单,是管理土地的官,写了明居,是关于民法的”
左传中“国子赋髻之柔矣”
杜预注解道:“它的意义在于,要用宽松的政治来使诸侯安定,就象柔软的缓绳驾驭刚烈的骏马一样。”
象这一类的很多。
我不久前在福州任儒学教授时,林之奇(字少颖)做了尚书学的教谕,在讲“帝厘下土”
几句的时候,他说:“知道就是知道,这就是尧典、舜典可以解说的道理;不知道就是不知道,九共、槁饫略去它也是可以的。”
这种观点是最精纯明白值得表彰的,林之奇有书解流行在社会上,可是没有写上这几句话,因此我为他发表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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