漸,女歸吉。
利貞。
彖曰:漸之,進也。
女歸吉也。
進得位,往有功也。
進以正,可以正邦也。
其位剛得中也。
止而巽,動不窮也。
女也者,嫁于夫也,必有歸也。
臣也者,得位于君,必有進也。
皆以進外為位乎,漸而道乃行也。
剛下柔巽之,是以柔得正位乎,外而輔剛,故女歸吉,而往有功也。
使柔進得其位,而正邦者,剛得中也。
止于相與,而巽以從,則動而何窮哉。
象曰:山上有木,漸。
君子以居,賢徳善俗。
山上有木,得其高進也。
君子之居,親其徳而外善于俗,而后能漸之進也。
初六,鴻漸于干,小子厲,有言无咎。
象曰:小子之厲,義无咎也。
初至而至于干也。
至弱才業未聞,上无應而首于進者,冝為小人之所危也。
道不同,故危之矣。
我未位也。
无害小人,小人何害于我哉。
故雖有言,其義不至于咎矣。
六二,鴻漸于磐,飲食衎衎,吉。
象曰:飲食衎衎,不素飽也。
磐非鴻之所處,二非三之所得,今托之矣,非安也。
得位相止,飲食且樂,可飽也。
九三,鴻漸于陸,夫征不復,婦孕不育,凶。
利禦宼。
象曰:夫征不復,離羣醜也。
婦孕不育,失其道也。
利用禦宼,順相保也。
得位于上,漸而之陸也。
二應五也。
為已止之,五合于四,征而不復,顧其類也。
已與于二,二自有配偶,邪而不敢孕,失其生化之道,故凶也。
兩志相保,无可間也,于長正之道,則可保夫一時之利也。
六四,鴻漸于木,或得其桷,无咎。
象曰:或得其桷,順以巽也。
木非鴻之本,止漸而得位于高,或得于桷,桷上附也。
承五而相得焉,亦非其安而安也。
五巽巳順,尊而相保,不可傾奪,故无咎。
九五,鴻漸于陵婦,三嵗不孕,終莫之勝,吉。
象曰:終莫之勝,吉得所願也。
陵高,安之所。
二本應五,三近止之,至五而三,故曰三嵗不孕。
夫務于大功者,不檢于細故,細故不有,匪正之事不甚非之,及其得至于大位,則人莫敢不懼,而道自復也。
上九,鴻漸于陸,其羽可用為儀。
吉。
象曰:其羽可用為儀吉。
不可亂也。
漸之進也。
夫進之為道,求其利也。
暴速而取害之至也。
漸以相與,雖非其道,不至于悔也。
上乃進得高陸,不累于世,不爭于利中,心何可亂哉。
超然志逺,知夫進退之道,故其羽可用為儀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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